【前言】死刑誤判無法挽回家人?死刑誤判無法挽回家人嗎?情感問題解答,找映森喚愛“死刑誤判無法挽回家人”的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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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死刑并執(zhí)行了怎么處理
按法律規(guī)定,對于誤判死刑并執(zhí)行,受害人的近親屬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梢陨暾垏屹r償。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生活費的發(fā)放標準,參照當?shù)馗蜕畋U蠘藴蕡?zhí)行。
被扶養(yǎng)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更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xù)*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更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生活費的發(fā)放標準,參照當?shù)馗蜕畋U蠘藴蕡?zhí)行。被扶養(yǎng)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誤判死刑,并執(zhí)行了,過后怎么處理
按法律規(guī)定,對于誤判死刑并執(zhí)行,受害人的近親屬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梢陨暾垏屹r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九條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條賠償請求人可以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的任何一個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該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先予賠償。
第十一條賠償請求人根據(jù)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shù)項賠償要求。
百香果女孩案犯人被改判死刑,這樣的結果能不能為女孩的家人帶來寬慰?
“百香果女孩案”楊光毅被判死刑,這個結果相信也給女孩的家人帶來寬慰?!鞍傧愎浮币呀?jīng)持續(xù)了很長時間,案子也經(jīng)過一審的死刑到二審死緩,到更終判決結果改為維持原判的死刑。而女孩母親也表示?對于楊光毅被判死刑的這個結果表示滿意。雖然判決結果滿意了,但是自己的女兒卻永遠離開身邊,這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也是非常悲痛的事情。
百香果女孩案回顧
2018年國慶期間,陳禮言年僅10歲的女兒去賣百香果,在回來的途中遇到了楊光毅,遭到楊光毅的侵犯后殘忍殺害拋尸。事后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經(jīng)過一審之后,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楊光毅死刑,但是在二審的時候法院認為楊光毅自首,可以減刑,因此將一審的死刑改為死緩。陳禮言不服并進行上訴,要求判死刑。今年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更高人民法院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
自首減刑引起眾人爭議
其實這個案件更具爭議的楊光毅自首行為是否可以減刑。當時二審的時候,法院認為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他自首為這個案件能順利破案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因此可以適當?shù)販p刑,將一審的死刑改為死緩。不僅是受害者家屬,就連網(wǎng)友對自首減刑的事情都很不滿意,認為楊光毅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毫無人性。而且受害者還是一個未成年人,而且他還經(jīng)常騷擾同村的其他女童,對于這樣的人更應該要嚴格處罰。
個人看法
聽到楊光毅被判死刑這個消息,我也是非常高興。像他這樣的人就應該死刑,竟然對一個未成年人下手。只可惜女孩燦爛的一生永遠停留在十歲這一年,即便判了死刑,也沒辦法挽回女孩的生命,這也是非常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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