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圣經中挽回祭?圣經挽回祭的經文?不懂就往下看,情感精細講解“圣經中挽回祭”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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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經生命記第28章一到十四節(jié)解釋
1、“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
2、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1、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
2、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里能夸口呢?沒有可夸的了。
3、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有古卷:因為) 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4、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耶穌被釘十字架在圣經哪里愛是無法隔離的,難道是患難嗎在圣經哪里
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意義:
1、救贖性。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當亞當犯罪之后,全人類都陷在罪惡里。
2、代替性。耶穌基督的死代替了我們的死。創(chuàng)世紀里我們看到亞當犯罪之后,上帝為他們殺了一只動物,本來應該他們死,結果一只動物替他們死了。
3、挽回性。耶穌基督的死是一個挽回祭,以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止住上帝的怒氣。
4、復合性。使人與神和好。
耶穌是基督宗教里的核心人物,基督宗教認為他是《舊約圣經》中所預言的彌賽亞,并且是三位一體中圣子的位格,常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根據《圣經》記載,耶穌出生于伯利恒,三十歲左右開始傳道,三十三歲時在總督本丟彼拉多執(zhí)政時受難、為了全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并向門徒顯現四十天后升天,坐在全能天父的右邊,他必要在世界窮盡的審判之日在光榮中降來,建立榮耀的天國,給善帶來更后的勝利。
《圣經》記載:耶穌是神的兒子,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耶穌怎么被釘十字架的
1、他沒有做錯什么,因為上帝的律法人們無法做得到總是犯罪,所以上帝派遣他的兒子來到人間用寶血來做我們與上帝之間的擔保。耶穌釘十字架為我們贖罪,更重要的就是他釘十字架給我們留下了改罪的機會。
2、贖罪,是為我們以前的罪
3、給我們留下改罪的機會是指:信了耶穌以后以前的罪我們給他認了他就為我們擔當了,但是從我們信仰開始的那一刻起就要立志悔改了,以前愛發(fā)怒的要改的溫和,以前愛計較的要改的謙卑等等這些。
4、所以說,不是信了耶穌就得救,而是悔改得人才得救。
耶穌是上帝嗎
耶穌不是上帝耶和華是上帝。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基督宗教里的核心人物,基督宗教認為他是《舊約圣經》中所預言的彌賽亞(救世主,基督),并且是三位一體中圣子的位格,常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
根據《圣經》記載,耶穌出生于伯利恒(巴勒斯坦中部),三十歲左右開始傳道,三十三歲時在總督本丟彼拉多執(zhí)政時受難、為了全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并向門徒顯現四十天后升天,坐在全能天父的右邊,他必要在世界窮盡的審判之日在光榮中降來,建立榮耀的天國,給「善」帶來更后的勝利。
《圣經》記載:耶穌是神的兒子,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耶穌死于哪里
耶穌死于羅馬帝國猶大省的城郊髑髏地的十字架上,當天下葬于磐石穴中。起因是耶穌的一個使徒猶大,將耶穌出賣給了猶太權貴。耶穌于逾越節(jié)前夜被非法逮捕,隨后遭到非法刑訊和非法審判。
圣經中“本乎恩,也因著信”是什么意思?
本乎恩,就是得救完全是恩典,是神所賜給人的恩典.
因著信,是要人相信并接受救恩,個人才能得救.
然后不是出于自己,是說,人在得救的事上,沒有功勞,人不是因著作了多大的善行,而得救的
乃是神所賜的,為人所特別預備的救恩是神所作成,并賜下的,并且人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人的生命以及在人生命之上的一切,都是因神所賜的,所以人在得救的事上,不能自夸.
羅馬書默想03:稱義的原理
讀經:羅馬書3:21-31
在圣經中有兩座重要的山,舊約是西乃山,新約是加略山。西乃山是神借著摩西頒布律法的山,律法是定罪的。加略山是神借著耶穌宣告赦罪的山?;酵降纳洑v,是先來到西乃山被定罪,然后來到加略山被稱義。
稱義是一個法庭用語,一個嫌疑犯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這就是稱義的含義。稱義的反面就是定罪,詩歌唱道:“因信稱義,永不再定罪,是何等平安喜樂。”
保羅從羅馬書1:18-3:20闡述我們都在罪惡之下,我們都是被定罪之人。羅3:21開頭有一個字“但”,這個轉折詞表示事情發(fā)生翻轉,這是從定罪到稱義的翻轉。從羅3:21-5:21保羅又用了三章的經文在論述稱義的教義。
馬丁路德認為因信稱義的教義是整個基督教教義的根基,馬丁路德重新發(fā)現福音,這是因信稱義的福音,掀起了16世紀偉大的宗教改革運動。
要明白有關稱義的原理,羅3:21-31的經文是非常關鍵的經文。
首先,我們看到稱義是唯獨恩典。
恩典是人不配得的,不是人靠自己的努力賺取的,乃是無功受惠的。
在稱義的事情上,我們的貢獻是零,沒有我們半點的參與,沒有我們半點的功勞。
我們的稱義源于神豐富的恩典,經上說是叫我們白白的稱義。恩典的教義,使我們在神面前沒有任何夸口的余地??淇诘?,當指著主夸口。
其次,我們看到稱義是唯獨基督。
耶穌基督是我們稱義的根基,離開耶穌基督,就沒有稱義的可能。
耶穌基督為我們做了雙重意義的犧牲,好叫我們可以得著神的義。
第一,耶穌為我們做了救贖性的犧牲。
救贖是一個市場用語,將我們帶到奴隸市場,付出贖金將一個奴隸贖買,使他得著釋放和自由,這個行動就叫做救贖。
耶穌基督不是用金銀等物,乃是用自己的寶血將我們救贖,使我們得著釋放和自由。他是向神付了贖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我們虧欠神的義,耶穌借著舍命流血滿足神的義。
第二,耶穌為我們做了挽回性的犧牲。
挽回是一個祭祀用語,將我們帶到祭壇那里。耶穌獻上自己做挽回祭,挽回的乃是神的忿怒。一個戴罪之身的人站在公義的神面前,他對罪所發(fā)的忿怒足以毀滅我們。當神要傾覆我們的那一刻,耶穌基督介入神與我們之間,走上十字架,神對罪人所積蓄的所有的忿怒都傾倒在他身上,耶穌為我們喝盡了神裂怒的杯。
世界萬物壞了,神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修復一切。但是人壞了,神必須要付出他兒子生命的代價,如此人才能被修復。如此恩典,使我敬畏!
更后,我們看到稱義是唯獨信心。
我們猶如鐘擺容易走向兩個端點,要么走向律法主義,要么走向非律主義。
律法主義者主張只有遵行律法才能稱義。問題是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守住律法,律法是一個整體,一旦違背一條,就違背了眾條。
福音告訴我們,我們所不能遵守的,耶穌為我們守住了全部的律法。當我們相信耶穌的那一刻,他的遵守就等于我們的遵守,他因為遵守律法而獲得的義都歸算在我們身上。
馬丁路德說:“福音不是我們做了什么,乃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一切?!?/p>
因此,保羅指出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不是立功之法,乃是信主之法,叫我們一個都不能在神面前自夸。
非律主義者則認為因信稱義的教義廢棄了律法,保羅指出不是廢棄律法,更是堅固律法。
律法與福音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律法定人的罪,福音卻使人稱義。律法為我們接受福音做了很好的鋪墊。
再者,福音賦予了我們遵行律法的能力。改革宗神學認為律法的第三功用就是律法成為我們成圣的指南。
稱義的方法是唯獨信心,信心的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信心的價值在于信心的對象。因信稱義,容易錯誤的解讀為“因為我相信,所以我稱義”。其實這里的“因”是“借著”的意思,用“借信稱義”對于現代讀者更容易理解。
結語
末了的話,我要強調的是,因信稱義的真理不是一套純粹的理論,而是實實在在的一種經歷。我們可能明白有關因信稱義的真理,但我們可能沒有經歷因信稱義。重要的是我們要經歷因信稱義,你經歷因信稱義了嗎?
【綜述】圣經中挽回祭?圣經挽回祭的經文?不懂就看,不知就學,更多關于“圣經挽回祭的經文”的答案關注映森:http://m.horslemonde.com/